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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直播手机版住房货币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17浏览次数:

各有关教职工:

根据《郑州市住房货币分配实施办法的通知》〔郑政(2002)17号〕的要求,本次申报住房货币补贴的职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1998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

2.2002年10月30日前列为郑州财政全供人员

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必须在2010年6月22日星期二前到后勤管理处(行政楼C座411房间)领取表格,请教职工相互转告。

联系人:李可

联系电话:68229816 68229917

后勤管理处

201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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