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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直播手机版*310直播手机版2010-2011学年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31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豫教贷[2010]22号《*310直播手机版2010年国家助学贷款申报事宜的有关通知》,2010-2011学年度在校生国家助学贷款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对于逾期不申报的学院按无申请学生处理。现将*310直播手机版2010-2011学年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贷款发放范围、标准:

符合贷款发放条件高校的全部在校生,每生贷款总金额不高于6000元。学院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必须是本学院认定的家庭困难学生。申报、数据录入、上报阶段(5月25日-6月25日)

5月25日起各学院开始进入2010-2011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发放的宣传、申报、审查、录入阶段。

学院确定本院贷款人数,根据《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填写说明》(附件一)组织学生填写《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并根据《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内容录入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信息系统。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下载安装地址http://218.28.34.11/dkmisclient/publish.htm。

6月25日,各学院上报《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学院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公示表》(附件二),各学院所报材料交至学生处C217,《学院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公示表》要张贴公示五天。

6月25日24点,各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贷数据录入工作结束。

二、信息录入及借款学生账户管理等有关问题

(1)借款学生基本信息核对。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助学贷款的基本要求,对借款学生的贷款手续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身份证信息与学籍信息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助学贷款。

(2)借款学生基本信息的录入。各学院录入贷款学生基本信息时,要确保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信息与身份证(户籍)一致,避免学生毕业后因基本信息不完整而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3)折、卡使用收费标准。我省贷款发放工作已经全面启用国家助学贷款专用银行卡,即“国家助学贷款金穗助学联名卡”。考虑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特殊性,联名卡只收取年费,不收取工本费和小额账户费,存折不收取年费和小额账户费、工本费等。

(4)折、卡使用注意事项。1、为了保证银行卡在贷款期限内的正常使用,防止休眠、睡眠、锁死、消号等现象的发生,各学院要告知贷款学生,从发卡之日起在每一年内,银行卡要正确交易一次。2、由于助学贷款联名卡是批量发行,发卡成功后卡状态为未启用,此时只能存款不能取款,学生须持联名卡及有效身份证件到发卡行辖内网点办理初始密码修改后才能取款,如未按照此要求操作则银行卡不能正常使用。

(5)借款学生账户管理。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各学院应加强对借款学生账户变更方面的教育,提醒借款学生一旦需变更自己的借款账户应及时到省内农行主办网点办理变更手续,保证账户的安全正常使用。农行各受理网点为借款学生办理完账户变更手续后,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账户信息导入到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借款学生账户的唯一性和准确性。

附件一:《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填写说明》

附件二:《学院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公示表》

中州大学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彭刚 郭晶晶 左中阳

联系电话:68229381

201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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