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7年毕业生中“争先创优”评比活动的评选工作现已开始,请各学院按如下要求做好工作安排:
1.各类奖项评选标准、比例按照《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学生奖励管理办法》校政字(2016)7号文件规定评选。
2.评选推荐名单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并报送获奖学生2016—2017学年度成绩单(纸质)一份。
3.获奖学生需按要求填写《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学生评优奖励审批表》一份(存入学生档案)。
4.认真核对、报送获奖学生《郑州银行卡》卡号(电子版)。
5.4月10日—28日为学院评选推荐阶段,各学院将评优推荐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6.4月28日前各学院将评优推荐名单及上述各类材料报学生处C200董老师处。
学生处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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