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的学生评教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评教质量以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主体与对象
评教主体:全校学生。
评教对象:本学期担任自己所学课程授课任务的所有任课教师。
二、评教组织及实施
1.教务处教学督导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各教学单位评教组织及实施情况。
2.各教学单位应指派专人具体负责本学院评教组织工作,确保学生评教工作顺利实施。
三、评教时间及要求
(一)评教时间
2017年6月15日24:00——2017年6月22日24:00。
(二)评教要求
1.全校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与评教,超过时限将无法登录评教系统。
2.各教学单位组织任课教师及学生再一次确认“翻转校园”安装运行情况,如有问题,及时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3.各教学单位应认真组织、督促学生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评教,学生要根据教师授课的实际情况进行评教。
4.因学生参评率不高而影响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由相关学院负责。
(三)具体评教步骤:
1.登录“翻转校园”APP,点击首页底端“课程”。
2.点击“综合评价”,进入“评教问卷列表”,打开列表,对本学期各门课程的任课老师进行评教。
教务处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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