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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直播手机版已毕业贷款学生开具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证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03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贷款毕业生:

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豫教资【2011】28号文件精神,*310直播手机版资助管理中心拟为贷款毕业生开具助学贷款结算清单证明非恶意欠款行为证明,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贷款结算清单证明。由学生提出申请,对该学生情况进行核实后,在高校助学贷款系统贷中管理--合同签订与审查--明细信息页打印结清凭证,统一上报开行河南省分行盖章。

二、非恶意欠款证明。对于因贷款逾期在征信系统中留下不良记录且非本人恶意拖欠的行为,由贷款毕业生向贷款银行申请贷款业务证明样表,填写后上交,我资助中心一经查实后,出具汇总表,统一上报。

三、证明办理及批复时间。每年双月的1-10日为各高校统一上报时间,每年双月的20日前为河南省分行和省资助中心的批复时间。

中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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